关于变更长安校区补办员工证地点的
通 知
长安校区各院(系):
原定于6月15日(星期四)在教务处教务科为各院(系)丢失员工证的同学补办员工证,现因实际工作需要,对办理地点进行了调整:长安校区各院(系)员工证补办地点改在12201教室,望各院(系)及时通知到相关员工。
补办时间:6月15日 上午:8:00—12:00
下午:1:30—5:00
特此通知
教 务 处
2006年6月10日